“娘嘞,这小妞也忒厉害啦,已经干翻十只丧尸了!”
“又一只,十一只了!”
“妞?在哪?大眼,我特么问你话呢!”
“老丁,那儿。”大眼伸手往一个方向一指。
“指你大爷的,说,在哪!”
“还有,跟你说多少遍了,叫丁哥!”
老丁一巴掌拍在大眼的后脑勺上。
大眼摸着后脑瓜对老丁说:“对面小区第二栋楼底层大厅。”
老丁举起望远镜,“嘿!还真是!”
余寥和夏若灵不知道的是,在他们清除底层大厅丧尸时,小区对面商业楼的楼顶,大眼和老丁两人目睹了全过程。
大眼是个长得既矮又瘦的青年,他本名叫周一山,大眼这个名号是最近得来的,不只是因为他的大眼睛,还由于他觉醒的异能,他的视力是常人的好几倍,所以他不用望远镜也能看到对面小区的详细情况。
老丁比大眼高出半个脑袋,比大眼年长几岁,本名叫做丁卯,由于他驮着背加上长得显老,所以认识的人都喊他老丁。
这栋商业楼顶层是一家酒吧,现在已经被一个绰号为龙哥的人占了。
逃难来到酒吧的大眼和老丁都成了龙哥的手下,他俩被安排上天台观察四周情况。
就在刚才,大眼发现了余寥师徒二人。
老丁的目光紧随夏若灵移动,不断吞咽着口水,“漂亮!不仅动作漂亮,人更漂亮!比龙哥身边的几个骚货强太多了!”
直到余寥和夏若灵回到五楼的住所内,老丁才放下望远镜。
“你觉得那妞漂亮吗?”老丁问道。
大眼点点头,“她很厉害!”比起外貌,大眼更在意夏若灵的身手,他难以想像那个女生非但不怕丧尸,还能连灭十几只。
老丁目光转动,想到那张脸心更痒痒。
“我们去把她弄过来!”
“你疯了!”大眼难以置信地看着老丁。
老丁对着大眼腹部就是一脚,“你特么瞪什么瞪!本来眼珠子就大,想吓死老子!”
“天天来这里盯着,总算找到机会了。”
大眼爬起来拍拍屁股,满脸困惑,“啥机会啊,丁哥?”
老丁白了他一眼,他感慨道:“老弟,世道变了啊。”他重踏了一下地面,将声音放小,“底下酒吧,龙哥,屁的龙哥!末世前不就是一小混混,走狗屎运觉醒了异能,拳头能冒出火来,灭丧尸、占酒吧、收小弟,谁敢不服他。你说龙哥现在过的滋润还是末世前过得滋润?”
“应该是现在。”
“对嘛,猪都能想明白,换以前,谁鸟他一个黄毛小混混,所以说世道变成谁拳头大谁说了算,那个成语怎么说来着?”
“弱肉强食。”
“对对对!就是弱肉强食,以前有秩序有法律约束,现在完全变成弱肉强食的世界。”
“所以,丁哥,啥机会啊?”
老丁按下要踢人的冲动,“我不想成为被吃的肉,所以要往上爬。我们现在没入龙哥的眼,要是把那妞弄过来给龙哥,嘿嘿,我想我们就不用在这干这苦差事了。”
酒吧里的女人哪个没被龙哥睡了,老丁十分清楚龙哥这个黄毛混混和自己都是好色的德行,而今天发现的这个妞绝对比酒吧里的任何女人都漂亮。
他要借这个机会讨好龙哥,这是老丁琢磨出来的生存法则,只怪自己没觉醒出啥异能来,而大眼觉醒出的异能又没个卵用。
大眼回味了一下老丁的话,“丁哥,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你确定自己打得过那女的?哦,还有个男的。”
“当然打不过,所以,只能智取!”
“咋智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