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程致远在松鹤楼吃饭之时,一个年轻女人恰好路过窗外。
那女人在经过程致远身边时却停了下来。
对方留着一头亚麻色大波浪,容颜精致,身段婀娜。
穿着一件浅绿色碎花连衣裙,脚上是一双华伦天奴的高跟鞋,手上则拎着一个高仿的迪奥限量款包包。
这个女人程致远自然认识,她就是吕文姬。
前世,就是她把程致远害死的。
所以,就算对方化成灰程致远也忘不了。
吕文姬没想到今天竟然在这里遇到了程致远。
在她眼中,程致远一直都是属于屌丝男士那种的。
她从来没有正眼看过对方。
没想到程致远居然来这里消费,真的太不可思议了。
要知道,这里的消费水平不是一般人能负担起的。
能来松鹤楼这种顶级饭店消费,一直都是吕文姬内心非常渴望的,但奈何实力不允许。
不过,这并不影响她用眼角余光扫视里面的情形。
要知道,能在这里吃饭的人,非富即贵。
她没有想到,今天匆匆一瞥。
居然在里面发现了程致远。
“他一个穷屌丝哪里来的钱呢?
难道是他炒股挣得?”。
吕文姬觉得有点不可思议,她从来没有听说过程致远炒股挣了大钱。
“难道说程致远其实是个隐藏比较好的富二代?”。
吕文姬嘟了嘟嘴,开始在内心思考起来。
“嗯,很有可能。
很多电视剧里不都是这样写的。
有很多富二代,其实他们很有钱。
但为了考验人性和体验普通人的生活,往往吃穿住行都显得很普通。”
这样想着,吕文姬突然感觉自己好聪明,一双凤眼也立刻变的明亮起来。
如果这一切都是真的,她起码可以少奋斗很多年。
毕竟,程致远一直在追求她。
想必只要她点点头,对方一定会乖乖的来迎娶自己。
吕文姬内心十分犹豫。
冒然进去,她担心程致远会感觉自己是个物质的女人。
经过一番内心斗争后,她决定在外面静静的等着程致远出来。
然后,很自然的假装和他偶遇。
吕文姬很拜金很物质,但她不傻。
有些时候,就必须要拿着架子。
这样,就算将来两个人在一起了,对方也能乖乖的顺从被她拿捏,心甘情愿的做一只听话的舔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