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畅平静的注视着猎豹,看到后者流淌鲜血,身躯抽搐,直到气息全无,他才提步向前,一口叼住了猎豹的颈脖。
追击猎豹几公里,刘畅已经来到了一片完全陌生的地域。
对于草原上的动物而言,陌生意味着危险。
刘畅拖着猎豹,准备回去掩埋捻角羚羊的位置。
一旦猎豹身上的血腥味吸引到其他的大型食肉动物,刘畅很难保护自己的战斗成果。
他必须尽快离开这里。
忽然,刘畅听到了一阵轰隆声,身躯一震。
嘴巴叼着的猎豹落在地上,都恍然未觉。
他竟然听到了汽车发动机的声音!
刘畅可以保证那绝对不是幻听,熟悉的发动机轰隆声响,草原上的动物不可能模拟出来。
此刻的他犹如身处孤岛大半年,终于看到了人类的船帆。
心情激动,难以自已。
很快,刘畅反应过来。
他已经不是人类了。
即便他遇到了人类,对方也不会把他当成同类。
他现在是大草原上的一只疣猪。
刘畅低头叼住猎豹,压住内心种种情绪,准备离开。
他不想去见那些人类。
刘畅拖着猎豹小跑,车队上带着望远镜和相机的人类,已经发现了他。
看到一只疣猪嘴里叼着猎豹,众人仿佛看到了不可置信的一幕。
他们嘴里念叨着“ohmygod!”,“Icantbelieveit!”之类的话,催促驾驶汽车的黑人导游加速。
黑人导游听从游客的话,汽车转向。
刘畅拖着猎豹小跑。
身后的汽车轰隆声却越来越近。
他甚至能听到车上的人的大叫声。
“?Wow!”
“Unbelievable!?”
“卧槽!”
“牛逼!”
听到熟悉的中文发音,刘畅忍不住停下脚步,转身看向身后。
他全速奔跑都跑不过汽车,更别说现在还叼着一只猎豹。
与人类的碰面无法避免。
刘畅看到了这支车队的全貌。
这是一支观光团车队,一共有六辆车,车头都是类似吉普车的模样。
开车的是皮肤黝黑的本地工作人员,车厢后面经过改装,像是厢货车,中间有横梁,顶上加设了遮阳的顶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