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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草原顶尖狩猎高手(第1页)

和大号皮鞋的一战,是刘畅踏出族群洞穴后,最为酣畅快意,收获最大的一战。

回忆战斗场景,刘畅第一印象是艰难。

实在是太难了。

他从来没碰见如同大号皮鞋一般难缠的对手。

足足五百斤的体重,是自己的三倍。

庞大的体型差距,让刘畅的蹄子猛蹬和背部铁山靠两项战斗技能失效。

唯一能打出有效攻击的方式就是獠牙穿刺。

但獠牙穿刺有个不方便的点。

遇到大型动物,獠牙穿刺进入对方身体再拔出来,哪怕刘畅动作再快,也需要时间。

这个时间足够攻击速度极快的动物,凭借狩猎本能打出凶猛的反击。

例如皮鞋的扭头撕咬。

打到这个地步,刘畅更多的是依靠身体本能反应去战斗。

当他刺中皮鞋老六后,不需要扭头去看皮鞋下一步的动作,直接施展飞蓬步逃遁即可。

一旦他扭头去看皮鞋,迎接他的将是皮鞋的血盆大口。

好在他很快将潜能爆发赋予他的五感提升,以及飞蓬步灵活的步伐结合在一起,打出了极为流畅的进攻。

真可谓是在刀尖上跳舞。

稍有不慎,难免被刀尖所伤。

第二感觉是爽。

单对单挑翻五百斤重的皮鞋老六,刘畅心里有种无法言喻的爽。

这种感觉比万军丛中取野狗女王狗命更爽。

论战绩,他或许还称不上草原第一巴图鲁,但绝对能跻身草原顶尖猎手之一。

五百斤的皮鞋老六,那是连狮群都难以狩猎成功的庞然大物。

命丧他手。

击杀强有力的对手,是确认自身实力最有效的标注

刘畅实实在在感受到,自己确实拥有非常强悍的实力。

至于收获。

他获得了皮鞋老六的身躯,自己接下来一周多时间的肉食供应有了保障。

更重要的是,他的飞蓬步有了一个很大的突破。

不再拘泥于一二三四步的呆板,有了几分融会贯通的架势。

锻炼两个小时后,刘畅躺在地上休息。

飞蓬步已经练到第十四步,又遇到了阶段性困难。

刘畅现在反倒不着急了。

他如今掌握的飞蓬步,已经足够他对敌。

二来对于飞蓬步两步一个坎的练习状态,刘畅已经有了心理准备。

遇到了困难,慢慢练就是。

接下来好几天,刘畅白天前往北边的洞穴练习飞蓬步,饿了就去河流边上吃皮鞋肉,晚上则跑回族群洞穴休息。

去河流的路上,需要跑出十多公里的路程,足够他了解草原上最新的环境状态。

遇到蹄兔或者田鼠,则额外加个餐。

等他能扛起大号皮鞋老六小碎步跑的时候,刘畅把大号皮鞋扛回自己北边的洞穴。

一周时间一晃而过。

刘畅从洞穴中出来,嘴里叼着大号皮鞋老六的残骸,朝着自己选定的乱葬岗走去。

他低估了自己的饭量。

一具五百斤的皮鞋老六,出肉一百八十斤,刘畅一周就吃完了。

食量大增也与他身躯快速成长有关,刘畅的体重正朝着一百六十斤稳稳迈进。

乱葬岗距离刘畅洞穴不过二十多米。

上一具小号皮鞋老六的残骸,已经变成了森森白骨。

刘畅并没有钓到自己想要的食肉动物。

皮鞋老六骨头缝里的碎肉,全让草原清洁工秃鹫吃完了。

秃鹫那玩意比鬣狗更恶劣,鬣狗是有新鲜肉优先吃新鲜肉,没办法才食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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