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些不认识卢卡努斯的人,威斯克介绍道:“如今我们能有今天的成就,都是多亏了卢卡努斯先生的游说,我们家族才能抓住机遇,一跃成为北境屈一指的家族,如果还和那个杰弗逊一样两头下注,我们现在还只是个只会窝在家中数钱的小贵族。”
卢卡努斯谦虚道:“我只是将您指引到了正确的命运上,毕竟我们是编撰派的吟游诗人。”
“我们史诗编撰学派的吟游诗人和记录派的不同,我们不光负责记录历史,更是会自己下场,创造出辉煌壮丽的史诗,而现在,伯爵大人,您就是我的史诗的主人公。”
还没等洋洋自得的威斯克谦虚一下,卢卡努斯就狂热的继续介绍道:“光是等待着新的英雄去创造史诗是不够的,真正的吟游诗人,应该自己去创作史诗,创造神话!我相信,在埃文斯家族的带领下,人类将重现罗姆帝国时期的荣光。”
罗姆是上一个人类帝国,距今已经有千年的历史,也是传说中的人类的黄金时代,卡佩和安茹王国都是由罗姆帝国分裂而来的,都自称是罗姆帝国的正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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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了,对现在的人们来说,这个帝国也仅仅只是一个传说罢了。
这话说的多少有些大不敬,毕竟现在还是奥古斯丁的时代,但是在场的没人在意这个,纷纷站起来给卢卡努斯鼓掌,甚至还开启了香槟——物理意义上的。
“等到联军一到,消灭了最后一名拉尔斯,我就会为您献上我精心编修的史诗故事,到时候,您将是拯救北境的英雄。”
卢卡努斯拿出了鲁特琴,为在场的人们高歌。
就在这个宾主尽欢的氛围中,一道不和谐的声音传了过来。
“父亲!道格·拉尔斯不光违背了贵族的信义和规矩,还打压本地商人,剥削自己的领民,就为了讨好魔族,甚至还杀了自己的生父,我们真的要和这样的人为伍吗?”
威斯克停下了正在开香槟的手,现是自己那个脾气贼大的小儿子吉姆。
虽说一般家庭都非常宠爱小儿子,但威斯克对这个儿子是越看越不顺眼,所以安排给了他许多到处跑的苦差事,没想到这孩子跑的地方越多,脾气就越大,越喜欢和家里唱反调。
“而且就我上次到灰白领看到的情况而言,他们的领民非常团结,领主更是深受爱戴,恐怕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攻打下来的。”
威斯克恨铁不成钢的骂道:“人好又不能当饭吃,就一群泥腿子能做什么?你还不如说灰白领剩下的那五十个骑兵呢,来人,把吉姆拖下去,闭门反省!”
“父亲!”
还没等吉姆再说些什么,一旁的侍卫就马上将吉姆拖回了自己的房间。
“好了,来宾们,很抱歉犬子的精神不太正常,让我们继续开香槟吧!今天的费用由我买单。”
当然了,威斯克内心是觉得吉姆说的有一些道理的,身为北境西部今后的统治者,马上要晋升一流世家的大贵族,威斯克觉得不能像道格·拉尔斯那样赢的那么难看。
虽然不至于像传统贵族那样还要约定好时间,大家一起喊三二一开战,但战书还是要先下的,使者也是要派的。
毕竟已经是稳赢的局,威斯克想赢的更加体面一些,而且如果能不战而胜是最好的,不战而胜还能让那些准备一起讨伐拉尔斯的盟友们吃不到这块最大的蛋糕。
不过这种事情,威斯克还是要和卢卡努斯商量一下,在询问过后,卢卡努斯非常明确的表示了支持。
“不战而降服对方将更加的为您的史诗增添光彩。”
听到这个回答,威斯克摸了摸自己的胡子,甚至已经能想象到曾经不可一世的拉尔斯向自己投降的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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